第A7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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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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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不谋私利”也要担责
蒋烨
  【热点纵论】

  在我的印象中,凡是被法办的官员,基本都是和“贪”字挂钩的,不管是贪污还是受贿,总跟以权谋私密不可分。但如果一个官员,虽然因为失职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却根本没有牟取私利,又该如何处理呢?按照我有限的经验,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个官员因为决策失误被送交法办的,最多也就是给个警告之类的。但凡事总有例外,新华网10月12日有报道说,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荣立擅自任命他人做经理,私自做主高息贷款,最终给中煤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13万元。近日,张荣立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滥用职权罪”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多少显得有点陌生,因为以这个罪名被起诉的官员实在是凤毛麟角。也许张荣立会觉得有点冤枉———我不就是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损失了吗,干么要这么兴师动众?要说滥用职权,造成损失比我大的官员多的是。张荣立冤吗?一点都不冤。连小学生都知道做错了事要自己负责,何况你堂堂国家干部。不错,现在的确没有证据证明你谋取了私利,但你的滥用职权让纳税人一千多万打了水漂,你不负责谁来负责?难不成这一千多万就在你的笑谈中灰飞烟灭了?

  其实不止是张荣立,相信其他很多官员肯定也不会拿“滥用职权、未谋私利”正儿八经地当回事。他们潜意识里的心态是:只要我没把钱往自己口袋里揣,即使职权用得再滥、造成损失再大,你又能奈我何?大不了给个不疼不痒的警告吧。但现在,看了张荣立的下场,估计有这种心态的官老爷们得多个心眼了———即使你“滥用职权不谋私利”,该你担的责任还是要担,该告你的还是要告。

  回头看看,够得上“滥用职权不谋私利”这条杠杠的官员还真是不少。比如说耗费巨资把政府大楼修得像天安门的决策者们,比如说拍板豆腐渣工程的官员们,比如说耗费几千万巨资强行上马微缩三峡景观的官员们,五花八门的形象工程,在拼命给某些官员好大喜功的脸上贴金的同时,无一不是浪费了巨大的国家财力,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但遗憾的是,即使这些官员职权用得如此之滥,造成的后果如此之严重,我却从来没有看到他们因为滥用职权罪名被送交法办的。也正因为如此,张荣立“滥用职权不谋私利”也成了被告的个例,就显得格外的珍贵。

  有了滥用职权要严格入罪的震慑,那些手握大权的官员们才会谨慎地对待每一分纳税人的血汗钱,才会自觉抑止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的冲动,才会时刻意识到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想看到越来越多“滥用职权未谋私利”的官员被送上法庭,希望张荣立案是一个好的开端。

  (易其峰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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