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的现代快报称,“长假过后再现离婚高潮,南京共有55对夫妻分手,其中独生子女占四成”。读罢这篇报道生出些许疑惑:
疑惑之一:离婚高潮与长假有何关系?报道明确说:7天长假,有的夫妻用来冷静梳理自己的感情,他们最终选择以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以前的生活。但我想,如果多数夫妻都能冷静思考的话,恰恰不会都集中到长假后第一天去办离婚手续!与其说长假后出现了离婚潮,不如说是假期有关部门不办理离婚手续而造成了积压。就像商场开门之前,有些消费者守在门口,等着一拥而入一样,并不能说这家商场开门就迎来了购物潮。这只不过是把平时七天的工作量集中到第一个正常工作日来办理。据此认为出现了离婚潮,缺乏说服力。
疑惑之二:全市一天55对夫妻离婚的数字是否偏高?文中举了个事例,1个律师9个月代理了30起年轻夫妻离婚案,占了离婚总数的三成,那么他270天代理的离婚案应有约90起,平均3天1起。南京拥有律师事务所100家左右(市司法局网站上列出名字的就有95家),以每家有1名这样的律师为例,算起来每天代理的就有约33起,再加上还有没麻烦律师就离婚的夫妻呢?那么7天长假积累下来,“55对”应该不算太多吧?
疑惑之三:长假过后“再”现离婚高潮?是不是长假前已经有过一个高潮了?原因又是什么?几项数字又是多少?各年龄段比例又各占多大?在下均在疑惑中。头晕,恕不一一细想了……
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