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中国·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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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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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三不倒纪委书记”借助“双规”威胁官员
腐败完整链条:亲属牵线受贿、肆意干预办案、稍不遂意便报复
新京报新京报
  王文汉这个51岁的湖南汉子,举报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已有三年之久。9月19日是他的人生转折点。当天下午,接到朋友的一个电话后,他跳起来对妻子说“我们赢了!”9月19日下午4时许,曾锦春和他的数名直系亲属,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纪委的联合调查组带走。

  作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他曾向曾锦春行贿9万元。他亲见曾锦春的官场能量,更熟知了这位纪委书记的腐败路线:亲属牵线受贿、肆意干预办案、“双规”作为威胁,稍不遂意便以各种手段进行报复。

  纪委书记越权干预有三种方式

  曾锦春越权干预共有三种方式:“他偏爱批条子,一般不用那种小条子,而是在文件上面签字,批示给县市各级领导;还有就是电话;实在不行就亲自出面。”

  曾锦春偏爱批条子

  王文汉与曾锦春印象最深的一次交往,是在2001年冬的一个深夜。

  其时,郴州宜章县农民企业家王文汉起诉广东省乐昌市南岭铁路美光有限公司(下称“美光公司”)违约。8个月后,宜章县法院仍未开庭。

  “我通过法院熟人了解到,这是因为被告找了硬关系。”王文汉索性托人将6万元给了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当晚12点半,曾锦春带着王文汉赶到宜章,责令县纪委副书记李定邦联络县法院开庭。三天后,法院开庭。

  郴州一位熟悉曾的人说,曾锦春越权干预共有三种方式:“他偏爱批条子,一般不用那种小条子,而是在文件上面签字,批示给县市各级领导;还有就是电话;实在不行就亲自出面。”

  一位不愿具名的郴州市高级干部表示,通过如上三种方式,曾锦春的权力之手,至少在郴州的20个部门发生了作用。“其中,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纪委和公检法是重灾区。”“三不倒书记”效率高

  王文汉承认,当初去找曾锦春“帮忙”,是经过选择的,“郴州人都知道,市委书记李大伦都不如曾锦春办事效率高。”

  几年前,他就亲见了曾锦春的“能量”。当时,广东一家企业的发电机设备因超宽超重,在郴州被107国道管理处拦截。该企业称,谁能疏通关节放行,就给谁200万。当时王文汉找到曾锦春,约定事成之后大家平分。一顿饭的时间,曾锦春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说事情已经办妥。

  曾锦春系郴州汝城人,1995年起,任郴州市纪委书记。从政期间,举报源源不断,湖南省纪委此前曾三次对曾锦春实施调查,但每次都不了了之。曾也被称为“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三不倒纪委书记”。

  两头通吃,谁送得多他就帮谁多

  曾是一个认钱不认人的人,“不管是否有理,谁送得多他就帮谁多”。

  时任宜章县法院院长的文道值回忆,早在王文汉之前,曾锦春就通过黄生福找他去吃饭,宴请方为美光公司。

  席间,曾锦春对他暗示关照美光公司。文道值承认,回到法院后,他找到此案的审判长范助海,转达了曾锦春的意图,事后,法院的判决对美光公司有所倾斜。

  让他没想到的是,由于王文汉的“努力”,曾锦春专程赶到宜章县,又转而支持王文汉。

  2002年5月,宜章县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双方上诉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时,一位朋友曾提醒王,曾是一个认钱不认人的人,“不管是否有理,谁送得多他就帮谁多”。

  事后,曾锦春果然再次转向。2004年4月,官司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之后,王文汉败诉,理由是“无主体资格”。法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宣判前,郴州中院一些分管此案的人员被曾锦春叫到办公室,进行专题汇报,最后曾锦春留下一句话:“我个人建议,看看王文汉有无主体资格。”

  “两头通吃”的事情,对曾锦春来说并不鲜见。

  处于宜章与临武两县交界的金子坪矿,2001年频遭来自临武县一公司的盗采。金子坪矿一股东透露,频繁反映无果后,发现对方有曾锦春支持。

  “正规手段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也要去跑曾书记的关系。”于是2005年初,金子坪矿董事长召集大股东等宜章人,凑足一笔上百万的钱送给了曾锦春。随后,曾锦春果然改站在金子坪矿一边。

  接近省纪委曾锦春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案已在调查。

  借助“双规”要挟县、局官员听令

  诸多受访官员证实,曾锦春利用双规手段,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

  王文汉不曾料想,因为自己的案子,数名法官被双规。曾锦春突然转向,让宜章县法院颇为为难。文道值回忆,在曾锦春带王文汉赶到宜春县之后不久,曾锦春将6日内结案的要求下达到县法院。但事后,此案并非按此要求审结。

  此后,在曾的授意下,王文汉写了一份针对主审法官范助海的检举材料,“曾锦春说有500元就可以把他双规掉。我就写,范助海母亲过60大寿,我送了600元。”

  此后,范助海、文道值,在10日内先后被双规。

  诸多受访官员证实,曾锦春利用双规手段,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伴随权力日重,他胆量也越来越大,扩充到司法等范围。

  一位郴州纪委系统官员说,2002年后的3年多时间,仅桂阳县就有11名科局级干部先后被双规。11人中,5人系曾锦春插手操办,“不少都是冤案。”

  举报曾锦春者,多有类似经历。5年来一直举报曾锦春的郴州市宜章县浆水村农民黄元勋,在曾的干预下,被当地警方刑拘15天。黄元勋给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写遗书,引起高层广泛关注。

  对比此前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副市长雷渊利的落马,曾锦春落马的民间反应相当强烈,“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曾锦春被捕当日,郴州市及其下属宜章、桂阳等地放鞭炮打横幅欢庆。

  【相关链接】

  “曾矿长”治下的

  “恶矿”乱局

  黑矿利益链隐于郴州官场,纪委书记“庇护”,原市委书记“不为”,宣传部长充当“矿难灭火队长”。

  

  曾矿长,这是郴州坊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他同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他说开就开,他说关就关”。多名举报曾锦春的当地人说,曾锦春多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

  郴州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储量颇丰。

  正是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支撑了郴州官场利益黑链条。除曾外,上月落马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则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服务于矿老板牟利。

  对此,作为原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可治而不为”,自己专注于城建项目,以此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鼎立之势。

  在郴州,樊甲生是在煤矿中牟利的另一名落马官员。

  据介绍,樊从去年5月任市委宣传部长开始,便大开发财门路,用舆论生杀大权,在矿难发生时灭火,以此服务于矿老板获得干股或现金回报。

  和樊甲生相勾结的是周湘安,樊的老乡,原任安仁县电业局局长、副县长。实际上,在当地,已形成由多名官员组成的官煤网络图,在李大伦之后落马的郴州市国土局党组书记杨秀善,也被指插手非法煤矿经济。

  据湖南省调查组查实,在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的受贿款中,也有一笔和矿山有关。

  之外,李大伦主要精力集中于从城建项目谋利。当地人对李大伦和曾锦春关系的说法是,两人互相卖面子,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城建与矿山“分而食之”。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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