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玄锁 记者 马乐乐)在三个大人的眼皮底下,一个孩子来到了动物园马棚里面。可孩子还没骑上马,就被一蹄子踢中了肚子,导致肠穿孔。昨天,法院判决马场经营者赔钱。
去年8月20日,6岁女孩羊羊(化名)在三个姨妈的陪伴下,一起来到南京红山动物园游玩。在动物园的跑马场,长辈们和工作人员谈好10元的费用,打算让羊羊体验一下骑马的感觉。可一转眼,在马棚里的羊羊突然蹲在地上哭了,她一边捂着肚子一边说是马踢的,很痛。在医院,孩子被诊断为肠穿孔、腹膜炎,并进行了手术,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出事之后,马场的负责人詹某垫付了5000多元,但是这些远远不够羊羊所遭受的损失。羊羊家人认为,动物园应该负责。不过动物园拿出了一纸协议,在这份由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经营管理部(协议中的甲方)与詹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甲方提供出租园内场地,给乙方围栏式经营跑马和甲方指定的动物照相及服装照相;乙方提供马匹,承担马匹饲养费用,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税务自理;所有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随马匹同行,不得由游客自行骑马奔跑。
动物园方面认为,既然已经与詹某约定安全工作由他自己负责,那么出了事动物园就不该承担责任。
今年,羊羊的家人将动物园和詹某一起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昨天,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多份证据,羊羊当时自己进入跑马场内马棚的可能性较大。她的三位亲戚作为她的临时监护人,监护不力,应承担部分责任。詹某租赁场地、饲养马匹,供游客乘骑、拍照,属于营利性质的活动。由于对跑马场的入口设置、游客进入跑马场等方面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形成安全隐患,对羊羊自行进入跑马场并进入马棚被马踢伤,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动物园提供场地给詹某从事营利性活动,并收取租金获利,应与詹某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詹某承担羊羊损失的80%,合计近25000元,动物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