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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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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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赌金额“超标”变赌博
李绍富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两大学生与一店主打赌,对方赌输后,不愿意兑现承诺,学生无奈之下报警。没想因打赌金额较大,构成赌博,3人险些遭受法律制裁。

  昨天下午3点左右,南京大学附近的体育用品专卖店前,警笛声响起,几个民警带着保安赶了过来。因为他们接到两个学生报警称,受到店主威胁。两个学生向民警出示了一张3人签名的协议。大体内容是,某品牌的排球,在批发市场,如果能在单价75元以内买到,店主将无偿给两个学生10个排球,否则,两学生将无偿给店主10个排球。

  两名学生称,他们是大一新生,来买排球时,店主要价100元,他们称在批发市场75元就可以买到。店主却说,如75元能买到,送10个球给他们。此语一出,两个学生还真较上劲了,于是就与店主签下协议。后来3人一起到下关鑫桥市场去“调查”,75元确实能买到同样品牌的排球。

  店主输了,但并不肯按照协议给他们两人10个排球。两学生说,店主还威胁他们,于是报了警。

  民警调查发现,按照一个排球75元计算,10个排球就750元,超过南京公安部门规定的“小来来”50元以内的标准了,构成了赌博。鉴于两人还是学生,双方并非有意赌博,于是对他们进行了口头教育。一场纠纷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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