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堵门是否违法的争论中,桥上人家表现了自己的困惑,其言下之意,既然“温情执法”行不通,只得“霸王硬上弓”。
要说城管到底违不违法,只要查看一下,政府有没有赋予城管如此执行权力。桥上人家也表示,法律并没有赋予城管部门更多的强制手段。在一般情况下,别说处罚,就连责令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都不可以。也就是说,城管并没有堵门的权力,但是为了履行职责,城管还必须制止施工单位乱倒渣土,这样一来城管被迫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可是俗话说,名正才能言顺,堵门无法可依,那么职能部门就决不能扛着“维护市容”的旗帜“乱来”,否则今天城管可以用“正义的借口”来惩罚“强势群体”,那么明天也可凭此来压迫“困难群体”,而程序正义的原则就在于“不管事实主体是否正确”仍要按规则办事。
从根本上说,城管的困惑和矛盾,主要来自于其权责的不对称。城管的职能几乎含盖了有关城市外观环境卫生的各个方面,而同时,城管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力,在执行过程中,城管只能依靠规劝和罚款来进行执法,显然,这些权力无法真正履行其所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城管在遇到很多问题时,虽有责任出面阻止和监管,但却无真正解决问题的权力。有时为了履行责任,城管不得不扩大自己的权力,也就再所难免,正如城管堵门事件一样。广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