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华商晨报》9月21日报道,沈阳广进纸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被关闭,法库县政府副县长彭书国表示,法库县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广进造纸排污水的化学含氧量超标15倍,只能关停。
如果法库县目前并没有“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那对该企业是否会下令关闭?我往好的方面想,当然要关,因为它排污超标。那么,一个不合逻辑的情况就出现了,为什么不直接说它“违反法律、祸害百姓”,而非要搬出“法库县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这个“背景”来呢?
要解释这个问题,先得看看一种官场习惯,同日的两则新闻可以作为注脚:其一,据广西新闻网9月21日报道,美化城市窗口迎盛会,广西南宁城管大力清理“牛皮癣”;其二,据人民网9月21日报道,工人冒着雨在挖土施工,这是江西瑞金为了迎接十月即将举行的“红博会”在积极进行道路整改和绿化。如果不迎接盛会,“牛皮癣”还清理不清理?道路是否还整改和绿化?当然要做,因为这就是政府部门该做的,对百姓也是有利的事。那么,还是那个问题,既然本来就要做,抬出“背景”来干什么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现象———无论做什么事情,总要通过达到一个近在眼前的目标以获得政绩。假如上述几则新闻是“不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话就不关闭该企业了”、“不迎盛会的话就不美化城市窗口了”、“不迎接‘红博会’就不整改和绿化道路了”,这个时候,把“政绩背景”当行政行为理由的弊端,不就暴露无遗了吗?
(管弦士 广西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