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的弟弟弑君篡位,谋害了哥哥,然后,迫不及待地想同后———他美丽的嫂嫂上床。国君的儿子知道真相后,决心为父王复仇。这时候,大臣的女儿又爱上了国君儿子,大臣的儿子也搀和进来了,最后,大臣死了,大臣女儿也死了,篡位的新国君也得到报应……
怎么着也觉着是在说《哈姆莱特》,或者哈姆莱特的电影版《王子复仇记》。错!减5分。这是大名鼎鼎的冯小刚冯导刚导出来的新片,不叫《哈姆莱特》,叫《夜宴》。人家没有抄哈姆莱特,区别还是有的。譬如,故事不是发生在丹麦,而是在中国;国君不叫国王,叫帝;大臣的身份不是宰相,而是太尉;国君的儿子不叫王子,叫太子;大臣女儿也不叫奥菲莉娅,而是叫青女。最主要的区别,哈姆莱特能拎得清伦常,而《夜宴》里的太子,则很混蛋地同母后黏糊上了,弄出点让人恶心的畸恋。这是本片最大的贡献,可以申请奥斯卡最佳创意奖。谁敢说这是抄袭哈姆莱特,冯导脾气再好,也要跟他急。
当然,这是编剧干的,跟冯导没关系。也可能,人家编剧根本就没有看过哈姆莱特,构架雷同纯属巧合。冯导也碰巧没有看过哈姆莱特,就是抄袭,也看不出来。别说没有抄。何况,故事框架,人物设置相似,那只能说明咱不比外国人笨,人家能想出来的,咱也能想到。文字属于全人类,同样的故事,他莎士比亚说得,我就说不得?只是莎士比亚这厮太性急,400年前就折腾出这哈姆莱特,弄得世人尽知,害得咱一亮相,观众就模仿哈姆莱特口气:“像吗?还是不像?这真是个问题。”哈姆莱特已经留给人类太多的东西,《夜宴》尚能哄人爆场,人家容易吗?
在中国,弄电影的,往往不擅长编故事,大腕者如老谋子,都跟朋友坦承,很佩服会编故事的作家,自己弄故事不行;而会编故事的,又常常跟电影不搭调,于是有种人就应运而生,这种人跟婚介房介差不多,只不过媒人房虫是倒腾人和房子,他是把故事倒腾给导演,棒一点的尊称编剧,还没混出道的为刀手。这些人很少自己原创,喜欢拿人家的故事说事儿。现在能拍电影的好故事不多,就是有,有点名气的作家会很拽,你得花大钱。想象力不够,又要显得与众不同,糟蹋经典是一条捷径,没有合同纠纷,也不怕打侵权官司。要面子的,羞羞答答地改头换脸,躯干屁股还是他;勇敢一点的,干脆挑明了,我是恶搞我怕谁?不过,水煮也罢,火烧也罢,原料还是别人的,而且历经数百年,已经被无数人消化,经过肠胃的东西,你再去煮一遍,那是啥味道?
抄袭经典(恶搞也是一种抄袭)所以能卖钱,反映了民族创造性的集体丧失。或许说明了另一层面的问题:大众的精神消化功能衰减———当人们消受不了生猛海鲜时,大脑就成了直肠。
柔草:行者,记者,编者,作者。著有《女囚》《动物的眼睛》《男人的头条》等小说、散文、杂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