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8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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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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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 吕诺 王娅妮)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这是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的。

  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救护教育,以及用水用电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等。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办法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强调,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教育部等10部门规定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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