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活报》报道 备受关注的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某支行行长王中军(化名)挪用公款案,近日在当地法院宣判。这起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金融大案牵扯的银行职工达到40多人,占受害支行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而真正知道赃款去向的人实际上只有主犯行长一人。其中,该支行的汽车信贷部的经理李红(化名)竟常年非法为行长买彩供应巨额资金近两千万元。9月7日,当地法院对两名被告公开宣判。王中军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红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储蓄客户成为提款机
据检察院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起诉书,王中军生于1963年,大学文化,出事之前曾在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某支行任行长6年。从2002年2月挪用第一笔公款开始,至2005年10月,王中军将公款4000余万元用于为单位垫付多种费用及支付利息900余万元,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股票、买彩票、借他人使用、替他人偿还贷款以及个人挥霍。
检察机关认定,王中军通过四种手段挪用公款:收取储户存款少入账、以高息揽储的名义吸收储户存款后挪用、挪用支行客户保证金、向其他单位借款后挪用。
孙某在支行存款高达千万余元,被王中军通过他人以收取储户存款少入账的方式挪用了1245万元。孙某的存款中断后,大款陈某又“替补”成为王中军的提款机。
培养出“吸储女明星”
在王中军的非法活动当中,始终有一个名字伴随左右,她就是该支行汽车信贷部经理李红。
李红1969年生,中专文化。曾任该支行下属储蓄代办站的代办员,在王中军的“栽培”下,她竟然成为该市银行系统所瞩目的“吸储明星”。据检察机关调查,王中军非法活动挪用的绝大多数公款都是李红供应的,总额高达近两千万元。
据李红在法庭上交代,2002年5月份,王中军告诉李红“支行要炒作基金,这是企业行为,想让她多搞点钱”。李红接到行长安排的任务后,当即把大款孙某的巨额资金拉了过来。总共1245万元,是孙某分十余次存入该支行的。事后调查,真正进入银行账户的不足二十万元,其余都被李红“交给王中军使用”。
据介绍,该支行总共有60余名职工,受到处分的达到40多人,其中6人被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