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岁的刘继平是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王家巷派出所副所长。4年前的办案经历让一个小女孩走进了他的生活。
2002年,汉口沿江一带接连发生多起麻醉抢劫案,被害人均是被一年轻女子色诱,30多岁的吸毒女子龚文君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6月6日下午,在武汉市宝丰路一处私房内,刘继平带领民警将龚文君抓获。抓捕中,细心的刘继平发现屋里有个女孩,她就是龚文君14岁的女儿珍珍。刘继平临走时留给了珍珍30元钱,对她说:“你先吃饭,上学,然后到你外婆家里去。”
两天之后,刘继平带民警再次到龚文君的租住房搜查赃物。冷清的房子里,珍珍在背英语单词,她看上去虚弱无力。在刘继平的追问下,珍珍道出事情的原委:刘叔叔给她的30元钱,其中20元交了学校的资料费,另外,两天上学来回坐车用了4.8元,昨天吃饭用了4元,还剩1.2元,得留着明天上学用。
这孩子连饭都吃不上还拿钱买学习资料,刘继平的眼眶湿润了。刘继平领着她到派出所,给她买了些糕点充饥。当晚,刘继平将珍珍送到她外婆和舅舅家。
可是龚文君吸毒10年,亲戚们避之不及,刘继平再次把珍珍带回派出所。此时,龚文君的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声嘶力竭地哭闹,刘继平安慰她,“你女儿会有人管的”。“谁管?你能管吗?”龚文君暴吼。“我管!”刘继平脱口而出。龚文君用挑衅的语气说:“可以,我们签个协议。”刘继平斩钉截铁地说:“我现在就签。”一份嫌犯与警察之间的“托孤协议”在几分钟内出炉,内容是刘继平负责抚养珍珍到她大学毕业直到找到工作能独立生活为止。
协议签完了,龚文君没有半点感激,而是将协议揣进了贴身的衣服,嘴里还念叨着:“我到哪都带着,到死都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