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中国·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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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将女囚之女培养成大学生
· “收养”犯罪嫌疑人女儿
· 竭尽所能培养“女儿”成才
· 孙悦汇来第一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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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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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尽所能培养“女儿”成才
  警察将女囚之女培养成大学生

  经过领导同意,刘继平把珍珍领回自己一室一厅的小家。从2002年6月11日起,珍珍在刘继平家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刘继平工作繁忙时,就将珍珍交给自己姐姐照顾。

  2002年9月,龚文君案到了起诉阶段,龚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刘继平小心翼翼地问孩子:你对妈妈这个事情怎么看。珍珍看着刘继平说:我听叔叔的,相信法律。刘继平一下子如释重负。

  刘继平刚决定收养珍珍时,身边有很多人对这个协议提出疑虑。刘继平觉得,他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却可能让一个孩子成孤儿,那不是执法宗旨,他要尽所能照顾珍珍。可是让姐姐代为照顾不是长久之计,他不得不重新考虑珍珍的抚养问题。

  刘继平决定借助媒体向社会寻求爱心家庭,经过他的仔细挑选,驻汉某部机关的李上校成为珍珍18岁成年前的长期资助人。但几个月后,因为上校妻子工作变动,家里缺乏人手照顾珍珍,刘继平决定在外租房,将珍珍外婆接来照顾她,生活费由他与李上校共同承担。

  2003年6月,珍珍进了一所重点高中。刘继平的经济负担又重了,但他自己节衣缩食,对珍珍却毫不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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