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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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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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 不能沦为“形式”
  (右上)教育收费公示

  不能沦为“形式”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开学了,眼下正是大中小学收费高峰。为确保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大中小学完善教育收费公示行为,特别是应该对收费调整作及时公示。各地物价部门将就此展开专项检查,并于9月10日前向省主管部门报送。

  物价部门表示,学校收费公示的载体日趋多样化,除了在公示栏、公示牌、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上公示外,有的学校还实行了网上公示。虽然形式多了,但有些学校的公示内容却不够全面,有的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全,与收费许可证根本不衔接。

  为避免教育收费公示沦为一种“形式”,省三部门要求各地制定统一的公示格式。各类学校都应该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必须长期、固定设置在学校醒目位置,方便学生和家长阅览。教育收费公示要实行动态管理,公示的内容应随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教育收费公示

  不能沦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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