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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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缴纳新规出台
· 江苏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工资不是标准工资
· 拒绝认购人买退房 被限一年不得转移
· 南京瓶装液化气今起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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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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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不是标准工资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听说江苏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又提高了,真是太好了!这代表我们又能涨工资了。”昨天,有多位市民给快报打来电话。但他们的兴奋,也反映出一个问题:最低工资只是确保职工的最基本生活,但一些企业居然把最低工资标准当成“标准工资”来发放。

  一名职工向记者反映,单位里的部门经理年薪高达十多万元,但他们一些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工资一律按每月690元发。企业效益再好,他们也只能无可奈何地领取那份“最低工资”。据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统计显示,专门涉及拖欠最低工资的案件从举报量来说反映得不是太突出,大约占总量的10%,但要考虑到,不少单位是卡着最低线来给职工发工资的,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加工业和居民服务业,例如服装加工、餐馆服务、物业管理等。对于企业这样的做法,劳动部门明确表示反对,但并不能强制干预。目前,南京已经在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尽快形成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机制,从制度上杜绝个别企业“好经歪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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