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是东莞的制造业重镇,镇内厂房林立,广场大而气派,但长年空旷,热闹全在街巷和生意场上。
8月28日,在该镇第一工业区南一横路13号,东莞市艺联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门前,一名保安对记者说:“她是公司法人代表,很忙,不会见你的。”
“她”就是李为民的妻子黄彩凤。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注册资本50万元,由黄彩凤等三人出资。这是有据可查的李家较早的一份产业。
记者根据现有资料调查发现,黄彩凤至少还在另外两家公司占有股份,并担任其中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
东莞市晓麟实业有限公司,1998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出资人是李为民和黄彩凤,黄是公司法人代表。
东莞市福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福东公司),1998年12月成立,由黄彩凤和冯权开等人联合出资2100万元成立,公司法人代表是冯权开。
巧合的是,李为民和黄彩凤办公司的步骤几乎与李为民的仕途同步。
正是黄彩凤开办艺联公司的1996年,当时担任塘厦镇副镇长的李为民开始同时兼任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负责厂房租赁等业务。
随后,1998年开办的福东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就是投资开办厂场、市场等。
从1998年开始,李为民还同时兼任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也是在这一年3月,李为民和黄彩凤开办了东莞市晓麟实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晓麟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产销玩具等,同时销售五金、电子零配件、机械设备等,这恰好又与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谋而合”。
此外,2002年,东莞市海霖贸易有限公司成立,其注册地址与福东公司一致,经营范围也与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吻合。但该公司两名出资人中并没有李为民和黄彩凤。
表面上,这些公司都是黄彩凤或者一些陌生人在频频投资。但是,东莞市检察机关发现,除了晓麟公司之外,李为民还在艺联公司、福东公司、海霖公司以及冯权开名下的第八工区等都有股份。
1997年,李为民还在亲戚李满华的公司入“干股”,获利171万元。由家属、亲戚朋友出面办公司,而李为民自己则成为这些公司背后的强力保障。
最有力的保障来自充足的资金支持。对这些公司一向“关照有加”的李为民,甚至多次挪用公款用于公司经营。
据查,在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李为民通过以个人名义写借条、冒签妻子黄彩凤之名、以艺联公司的名义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和手段,先后多次从自己所掌管的塘厦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塘厦镇对外经济办公室、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挪走公款,累计共达人民币1.0961亿元、港币290万元。
除去还赌债的钱,其中有数千万元用于其公司经营和个人使用。
“李为民正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家属和亲戚朋友做生意提供方便,甚至挪用公款用于经营,赚了钱之后又再填上一些窟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也赚了不少。”东莞市检察院一名熟悉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
【隐蔽产业】
公款支持家属亲朋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