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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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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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拿人隐私当“银行”
  (倒2)

  □快报讯(记者 丁岚)一名瘾君子,无意中撞见了老邻居的隐私。于是,他把邻居当成了“银行”, 动辄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先后敲诈这位老邻居1.3万元。昨天,这名瘾君子被南京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27 岁的李某家住南京三牌楼,曾因诈骗罪被判刑五年。2005年初,李某刑满释放后又染上毒瘾,而无业的他根本没有能力筹到巨额毒资,只好四处借债购买毒品。

  今年2月14日傍晚,李某独自到九华山闲逛时,意外遇到了几年前搬走的老邻居吴某。此时的吴某正搂着一个年龄在三十岁上下的漂亮女子,李某一看就知道,这个女人根本不是吴某的老婆,很显然老邻居吴某是在外面“有情况了”。吴某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熟人,尴尬地转身要走,但李某却迎上去执意向老吴索要了手机号码。

  两天后,李某拨通了吴某的手机,说是要和他叙叙旧。吴某只能硬着头皮去赴约。当天下午,两人在山西路附近的一家茶社见了面,李某落座不久就开口向吴某借钱,并话里有话地表示“能在外面‘搞情况’的男人,肯定都有钱”。吴某只得从身上掏出700元钱递给了李某。

  这之后,吴某就成了李某的“银行”,李某需要钱买毒品时,就会打电话找吴某“叙叙”,吴某每次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地给他。就这样,李某用此非常手段,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就从吴某手里“借”了1.3万元。直到今年7月2日,忍无可忍的吴某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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