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给每人一件
“环保武器”
【公民发言】
据8月27日《新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指出,今年上半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会不会落空,成为人们普遍担心和质疑的重大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一张“有水皆污”、“逢雨必酸”的“警世图”与环保困境,已经说出了目前环保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失效。这种治理方式正是以行政为主导的治理手段。行政方式的优势从来是不言而喻的,但地方政府却为了发展经济的政绩,大行地方保护主义之实,不惜付出牺牲环境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行政的方式可能足以在某一件具体的案例上收雷霆万钧之效,但不足以遏制更大面积的地方经济发展冲动。
必须寻求多元的力量,以制约一些地方因经济发展牺牲环境的政绩观。这种力量首先来自于公众,让普通百姓成为环保的主体,赋予他们在环保方面的知情权、话语权、公益诉讼权乃至受益权。行政的力量不可能无处不在,但百姓却能够。更重要的是,普通百姓自己才是关心环境的主体,因为一旦环境被污染,他们也必然首当其冲地受害。然而一直以来,正如《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绿皮书(2005)》所透露的,“中国公众环保参与程度低,行为跟进的广度不够。”因此他们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更不可能对地方保护形成制约。这与目前的制度缺陷有关,比如个人难以成为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比如百姓对环境污染没有足够顺畅的举报通道。
另一种制约力量在于大量的环保组织。他们总能敏锐地发现一些环境事件,并有针对性地发出警告,同时,他们总是有办法参与到各种涉及环保的政策制定之中,并让环保意愿得以实现。事实上,国际环保治理的一个成功经验,就是环保组织对于政府、企业间的充分合作与影响。然而,由于我国社会民间组织程度不高,这样足够强大的环保组织显然也难以出现。
如果没有更有力的制约手段,更有效的利益表达方式,我们拿什么遏制一些地方日益膨胀的牺牲环境换发展之本能?因此,环保政策中的漏洞被修补,是比落实环保责任制更紧迫的事。
(杨耕身 湖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