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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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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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给网游立法分级?
  【异论锋生】

  【异论锋生】

  “那块玉卖了200万,还有一个玉如意怎么也值300万吧。” “我们帮的几十号人把对方总舵挑了。”听到上面的对话,千万别认为是上海滩的大亨来了,这是网游玩家最常见的口头禅。有时我会想,如果突然之间中国所有的电脑都中了病毒没有了网游的话,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发生呢?丁磊、陈天桥之类的大富豪会一夕之间成为赤贫,全国数百万计的网吧将会关门,上亿的游戏迷将会患上非常严重的精神抑郁症……用新华网的话讲,“网络缺少社会责任正导致一代人垮掉”。

  (8月27日《新华网》)

  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面对网游不可能在一时之间消亡的现实,我们是不是应该用法律手段来引导网游呢?

  游戏虽然只是游戏,但它强烈的心理暗示作用让人辨不清现实与虚幻的界限。既然网游的设计者能让玩家崇尚暴力,那他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自己的才智让玩家走上健康的正常的轨道呢?

  书籍、影视可以分级(虽然目前我们没有这么做,但将来的趋势却是必然),生命力比前者要旺盛许多的网游更有这个必要。

  儿童与成人要有界限,暴力与温和要有区分。如果没有这些最简单的区别,很难想象的成人与孩童在共同面对充满了金钱、情色、尔虞我诈的游戏空间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

  作为一种产业,我们不可能像十年以前对付非法游戏机那样来对付今天的网络游戏。既然谁都清楚网游是一把双刃剑,那我们为什么不把它容易伤人的那一面用柔软的丝绸把它包起来呢?

  休闲游戏的概念已经产生,游戏的分级与细化已不可避免。前段时间曾有两会代表针对网游虚拟财产的问题提出要为网游立法的建议,从现在的情况看,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考虑,为网络游戏立法的时刻应该到了。

  (姜伯静 河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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