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与有偿服务有关的婚姻服务都将靠边站,远离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民政局23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从10月1日开始,新人可自带相机或摄影机,为结婚登记的美丽瞬间留念。
据介绍,即日起至9月30日,上海各区县要完成婚姻登记与有偿婚姻服务在“人员、场地、程序”上的分离工作,各婚姻登记中心(所)内一律停止结婚拍照、颁证摄像、结婚证套销售等有偿婚姻服务,与婚姻登记有关的有偿婚姻服务场所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中心内。禁止在婚姻登记中心内张贴或发放商业性广告、画册,确保婚姻登记场所的庄严整洁。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婚庆公司等有偿服务机构推销保险、商品和服务。
据《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