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小天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记者昨日获悉,由于一起演出合同纠纷,演员印小天在银行的账户已经应其签约公司的申请被北京东城法院冻结。
据了解,2006年3月2日,印小天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追究其签约公司———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违约责任。
印小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司为我接下《派克式左轮》与《窗外有张脸》两部剧,我提出两戏绝不能串剧,但由于经纪人未与两剧组谈妥,在《窗》剧未完成情况下,《派》剧组要求我去赶戏,致使《窗》剧没按合同规定时间杀青。两个剧组因为不能完成各自计划,对我不满,致使现在两剧组还欠我的片酬。我不希望再与公司合作下去。”
广东润视于2006年5月底发表声明对印小天提起反诉,列举了印小天的“罪状”:在拍摄《派》剧期间,印小天未经剧组同意,擅自离组,严重影响拍摄进程;其次,在《派》剧杀青后,印小天不参与该剧的后期补音。
2006年7月6日,两案合并在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当天法庭并没有对案件进行宣判。润视公司提出反诉后,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申请保全的数额为40万元,要求法院冻结印小天的银行存款。因该账户是在北京开户,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委托北京东城法院协助冻结。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