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账户突然被扣除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认为银行此举违法的户主王先生,近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双倍返还6元钱并依法提供各种收费的发票。昨日,西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京城首例因小账户管理费引发的诉讼。
王先生说,2004年2月,他办理了一张“牡丹灵通卡”银行卡。今年7月20日,他查询账户明细时发现该账户在6月21日被划走了3元。他致电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被告知,被自动扣除的3元为“小额账户管理费”。
“我当时在申请办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关于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说明和标准。”王先生说,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对于收费原因的解释是,工商银行发布了《关于对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服务费的通告》,而不能提供发票的原因是没有相关的文件。
“我起诉工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王先生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和银行之间未就“小额账户管理费”内容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银行单方面进行收费显然侵犯了其财产权。而且他和银行之间是一种接受服务和提供服务的关系,也应受“消法”保护,所以要求工行双倍赔偿其损失。《北京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