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3日,崔月美在丈夫何勤陪同下,拿到了医疗事故赔偿金。走出北京某医院大门时,崔月美眼中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她那只美丽的乳房就是在这里被活生生地误切了!这近8万元的赔偿金,又怎能抚平她内心的伤痛!怎能还给她女人的自信和美丽啊!
好丈夫抚平乳房被误切的爱妻伤痛
一次错误的手术
2004年国庆节的早晨,崔月美一大早就起床了。她穿上新买的一件大红色紧身套头羊绒衫,兴致勃勃地站在镜子前。因为今天要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当目光落到自己的左胸时,她仿佛一下就成了霜打的柿子———那是怎样的一个“乳房”啊!与右侧高耸挺拔的乳房相比,那里歪歪扭扭、明显地塌陷着。
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崔月美拿起电话,是好朋友陈英打来的:“月美,我昨天晚上听一位当医生的亲戚说,你的乳房可能是被误切的。她说,像你这样的情况,根本没有必要做乳房切除术。”
崔月美愣了,误切?这简直太可怕了,她不禁浑身一阵颤抖。3年多了,因为失去一只乳房,她和丈夫忍受着怎样的煎熬啊。
1984年,22岁的崔月美经人介绍认识了与她同岁的技术员何勤。崔月美对老实厚道的何勤很有好感,而何勤更是对美丽善良的崔月美一见倾心。当年国庆节,他们幸福地步入了婚姻殿堂。
结婚一年半后,崔月美生下女儿。她很怕因为生育哺乳而造成乳房下垂,因此,无论带女儿多么辛苦,她都时常按摩。由于坚持不懈,她的乳房一直如少女般高耸着。
1996年,崔月美下岗后,在城东的一家市场租了个服装摊位。经过几年打拼,她不仅有了自己的服装店,还办起了一个服装厂,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女企业家。而何勤也通过奋斗,被聘为工程师。
2001年2月18日晚上,崔月美按摩乳房时,突然发现左侧腋下有一个小肿块。她神情惊慌地对丈夫说:“你看我这儿怎么了?”何勤赶紧用手摸了摸,立即如临大敌,第二天他拉着妻子就去了北京某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诊断为:“左腋下肿块、左乳癌转移性肿块?”
何勤嘴上安慰着妻子,其实他心里比妻子更着急。他跑去找医生,医生告诉他,必须做手术,然后做病理化验,才能确认是不是癌。
2月21日,手术终于做完了,医生告诉他,病理结果为淋巴结结核,不是癌。这一下,何勤才松了口气。
3月2日,崔月美出院了。出院没几天,崔月美就觉得左侧乳房总是隐隐做疼。何勤帮她查看,发现她左侧的乳房发红,并且又有了一个肿块。3月13日,何勤陪着何月美再次来到北京某医院。
3月16日,医院决定再次为崔月美做手术。手术前,医生对他们说,只是切一小块,然后做切片化验:如果是良性的,就不用做了;如果是恶性的,就要做全切除。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在手术中,医生根本就没有做病理化验,就武断地将崔月美的左乳切除了。
逾越性生活障碍
3月27日,何勤将妻子接出了院。在何勤的精心照顾下,崔月美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
尽管何勤对自己比过去更好了,但崔月美的心里仍然不踏实,她爱丈夫,她怕丈夫嫌弃自己。细心的何勤发现了妻子的内心活动,他知道,只有像过去那样和妻子亲热,才会消除妻子的顾虑。
那天晚上,何勤上床后主动搂住妻子,开始亲抚她。尽管他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当他习惯性地去抚摸妻子的乳房时,他还是一下子败下阵来,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崔月美默默地躺在丈夫的怀里,泪水悄悄地滑落下来。
过了一段时间,何勤再次尝试,但仍然以失败告终。在接下来的近半年时间时,何勤的努力都无法成功。望着丈夫那痛苦的表情,崔月美心如刀绞,她知道丈夫已经尽力了。
两天后,崔月美将《离婚协议书》递到何勤面前。何勤一把将它撕了个粉碎:“不,我不同意离婚。”崔月美跌坐在沙发上,捂着脸哭了:“你不该跟着我一起受罪啊。”
丈夫不同意离婚,崔月美想到了死。一天,崔月美趁丈夫上班,将偷着攒的那瓶安眠药全部吞进肚子,她想以死来解脱。
也许是夫妻间的心灵感应吧,那天何勤上班总是心神不宁,感觉到要出事。他请假跑回家,看到已经昏迷的妻子,立即将她送到医院。经医生抢救,崔月美才脱离了危险。
其实,何勤一直都是爱妻子的,可是他一看到,甚至想到妻子那像毛毛虫一样难看的伤疤,就再也没有了男人的生理冲动。
为了让自己走出心理障碍,何勤悄悄去看了心理医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慢慢开始接受妻子有缺陷的身体。在崔月美做完手术两年后,他们终于又找回了过去的欢爱。
打赢误诊官司
就在崔月美和何勤渐渐接受了这一现实时,却突然得知崔月美的乳房可能是被误切的。何勤一拍桌子,将桌上的杯子震得直抖:“如果证明医院真的误切了你的乳房,我绝饶不了他们。”
春节期间,崔月美和何勤再也无心过年。为了证实妻子的乳房是否被误切,何勤又一头扎进了图书馆。终于,他查到了想要的资料。在乳腺癌切除术一节中,明确地写着,术前应做充分消炎,术中要做病理切片化验,结果是恶性者,才可实施切除手术,术后需进行化疗。在医疗事故认定中,也明确提出像崔月美这种情况,应属于医疗事故。
望着书上的白纸黑字,何勤把牙咬得“咯咯”直响,拳头握得紧紧的。春节长假刚过,他就来到了北京某医院,找到当初为崔月美做手术的医生。面对质问,那位医生却振振有词:“我们做手术都是有充分依据的,怎么可能随便切呢?”面对医生的强硬,何勤暗暗发誓:“无论多么艰难,我也要为我们所忍受的那不堪回首的痛苦讨个说法。”
何勤请了一位当地著名律师,律师告诉他,拿到医院当初的病历是关键,但医院是不会轻易把病历交给病人的。何勤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第二天,他陪妻子来到医院,谎称崔月美右侧乳房也开始疼,想到别的医院就诊,希望把病历复印一份,好作为参考。医院也许没想到一对普通的患者夫妇会和他们打官司,就为他们复印了病历。
何勤让妻子安心忙生意,自己请了假,拿着这份病历,来到区卫生局提出鉴定申请,区卫生局委托区医学会进行了事故鉴定。2005年3月21日,区医学会做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拿到鉴定结果,何勤和崔月美悲愤至极。
何勤觉得打赢官司,就是表达自己对妻子爱的最好方式。2005年4月初,他来到北京市医学会申请鉴定。7月21日,北京市医学会做出鉴定结论:本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崔月美手捧鉴定结果,哭跪在地:“我的乳房被切得冤啊!冤啊……我的乳房啊……”
拿着鉴定结果,何勤来到北京某医院,要求赔偿。然而医院却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不同意赔偿。何勤转身走出了医院,拨通了妻子的电话:“月美,我决定到法院起诉。”
就在何勤去找律师,准备将北京某医院告到法院时,他接到了单位领导的电话:“你请假太多了,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单位的工作。如果你再这样下去,后果自负。”
2005年9月2日,何勤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20万元,精神抚慰金3.7万元。
由于何勤经常请假找律师、取证、上法院等,工作受到极大影响。2005年11月,厂里决定让何勤下岗了。
2005年12月,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何勤到庭动情地讲述了4年多来妻子所受到的痛苦。最终,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北京某医院赔偿崔月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等共计739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崔月美和何勤觉得这点赔偿金远远无法补偿他们所受到的伤害,于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得知他们上诉后,医院方也以原告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提起了上诉。2006年3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4月3日,崔月美拿到了医院的赔偿金。
(文中人物为化名)
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