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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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不贪污”是恶搞反腐
· 黄健翔“秋后算账”?
· “马桶餐厅”是“恶心文化”
· 谁为被驱逐的商贩说话?
· “助困电话”能否上准考证?
· 整治狗患 不能一阵风
· 报告警察先生,我住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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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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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警察先生,我住店了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9月1日起,入住酒店3小时内,客人的身份信息将出现在当地派出所的电脑屏幕上!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相关规定。

  (《新快报》8月16日)

  如此做法,自然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但这样的规定征求过公民的同意吗?让人纳闷的是,涉及到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问题,竟然就只在公安部门和旅店两者之间达成了规定,而作为重要当事人的公民,却被当成了局外人。公安部门要上传信息资料,首要的是应该咨询一下住客的意见,起码起到一种告知的作用,让人们知道,这上传的资料到底起什么作用,都干了些什么。但这一切,都被无情地回避和省略掉了。公民的隐私权和知情权受到应有的尊重了吗?在打击犯罪分子的理由下,公民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能够被忽略吗?

  打击犯罪分子,是否有必要上传所有的公民信息,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这种做法就不太有效率,给人的感觉是毫无目的性大海捞针似的防范举措,作用并非没有,但实在是有限。而且,这样的做法,有将所有的房客都先假设为犯罪分子的嫌疑,并且也有将权力扩大化之嫌疑。如果顺着这样的防范罪犯的思路,下一步估计是所有的饭馆、超市都要上传客人资料了,以后甚至吃个饭,买点东西,都要将身份证都一系列个人信息告知毫不相关的人了,这样的话,公民还有何隐私和自由可言。

  (但纯 湖北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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