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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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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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B叠)

  ▲读者:我在2002年买了一套单位的房改房,房屋是1985年建造的,现在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有缺陷,我能否要求出卖方承担维修责任?

  李淑君: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方有给予买受方终身维修的义务,因此你有权向出卖方要求其对房屋进行维修。

  ▲读者: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但并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认购书中约定定金条款,我现在不想买房,定金是否不予退还?

  李淑君: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该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你交的定金不予退还。

  ▲读者:购买住房时,开发商宣传房屋是景观房,现开发商二期开发严重影响自己观赏风景,该怎么办?

  李淑君:开发商的宣传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确实严重影响观赏,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读者:去年5月我们请了一家装潢公司为我们新房进行装修,在施工过程中,装潢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不慎摔伤。现这名摔伤的工作人员向我们要求赔付其医疗费,请问是否合理?

  李淑君:不合理,应该是向装潢公司索赔,而不是你个人。

  快报记者 朱俊骏

  刘正操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时间:10:00~11:00,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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