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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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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逐月还贷了
账户留多留少 市民激辩
  帐户余额少了是“釜底抽薪”,多了是让更多人享受低息

  观点:留少好

  理由:减轻还贷压力

  市民李先生认为,用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是件好事,但是加设“公积金账户需留12个月余额”的前提条件有点苛刻了,这实际上并没有减轻市民偿还房贷的负担。他刚刚买了一套70万元的商品房,混合贷款40万元,每月需还贷2900多元。其中用公积金贷款15万元,月还贷1100元左右,但是现在她只有800多元的月缴存公积金,即使可以按月还贷了,每个月还有300元左右要自己另外掏腰包,加上1800元的商业还贷,一个月也要还2100元。

  他说,房子年底可以拿到,可是拿到后还要装修,现在公积金账户总共有3万元,这部分钱第一次买房时规定可以提现,是准备用来装修的。如果按照逐月还贷保留一年以上公积金缴存额的话,他的按月还贷计划就要推迟到2007年。因此他建议说,能不能将保留的账户余额适当放宽到6个月或3个月呢?

  王小姐认为,账户保留余额应该越少越好,最好是一个月的缴存额都不要保留,全部用来支付市民的还贷,因为公积金本来就是市民自己的钱,就应该最大容量拿出来减轻市民的房贷压力。

  观点:留多好

  理由:更多人能享受到实惠

  以市民张进为代表的6位市民则认为:公积金个人账户保留的余额应该是越多越好。

  他说,现在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可以一年提取一次,提取后,常常是自己的账户上已经没钱了,这就意味着自己账户的内公积金已经被自己全部提光,而贷款那部分实际利用的都是别人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换句话说,如果每个缴存公积金的市民都把自己的账户提取完,南京市整个公积金账户哪里还有沉淀资金呢?按月支付房贷即是如此,保留一定的余额是在为其他缴存人提供贷款资金,是应尽的一项义务,个人账户保留一定的余额是为众多的公积金贷款者提供了“平衡”。

  所以,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应该是越多越好,让更多买房的市民享受到实惠,而不是想着全部提取完,那是“釜底抽薪”之举。

  快报记者 尹晓波

  快报12日报道了《公积金逐月还贷账户留多少合理》后,南京市民对能够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纷纷表示赞同,但对在个人账户上保留多少余额有截然相反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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