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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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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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明状告连云港四明
  □快报讯(记者 宗一多) 因为都叫“四明眼镜”,南京连云港两地的眼镜商家打起了官司,南京四明向对方索赔6万元。

  南京四明眼镜店创建于1939年,是江苏惟一荣获“中华老字号”的眼镜名店。去年,南京四明眼镜店发现连云港也成立了四明眼镜有限公司,并先后成立了两家眼镜店,其名称也叫四明眼镜店。作为一家2003年才成立的企业,居然跟自己叫同样的名字,南京四明眼镜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很不乐意。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骏认为,连云港四明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为此,南京四明将连云港四明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连云港四明禁止使用“四明”字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省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蔡来成告诉记者,像“四明”这样的知名品牌商标被人使用的情况比较普遍。老字号上海吴良材眼镜店也曾面临这样的情况,但“吴良材”之后采取了整合资源的做法,吸收了有意向使用自己字号商标的眼镜店为特许经营店,既壮大了自己的品牌力量,也免去了诉讼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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