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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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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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欲注册“三光”被指歧视
杭州一商标事务所提出异议
  □据《现代金报》报道 9日一早,杭州市裕佳商标事务所的马经理跟往常一样一上班就打开了商标监控软件,可是昨天的监控却让马经理大吃一惊。马经理说:“我的习惯是每天早上都看一下哪些商标出了公告,这些公告是不是与我的客户单位有关联,结果没想到我一眼就看到了‘三光’这样的商标,并且是一家日本公司申请注册的,我一看距离公告截止日期只有19天了。我想只要是清楚那段历史的中国人都会对‘三光’这一字眼十分敏感。”

  一商标事务所递交异议书

  根据马经理的查询,福见产业株式会社在2004年1月2日申请注册“三光”这一商标,并于2006年5月28日获得公告。马经理表示:“如果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那么这个日本公司将于2006年8月28日获证。现在有日本企业竟然把‘三光’一词在‘人用药、药物饮料、医用营养品’领域内申请为商标,欲在中国境内推广使用。我们暂不讨论这样的行为是否是日本企业故意为之,但作为一家跨国经营的企业,申请一个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作为商标是不应该的。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马经理还表示,现在离“三光”商标公告结束还有19天的时间。9日,马经理经过深思熟虑,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自己的异议书。

  记者也在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2006年第20期总第1025期第113页中发现了这一“三光”商标的公告,公告显示,初审日期为2006年5月28日,公告结束期为2006年8月28日。

  市民表示不能接受

  就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记者将事件大致表述后,接受随机采访的市民都表示不能接受。

  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一个商标事务所发现并提出异议这是让人欣慰的事情,“如果一直无人知晓无人提出异议,一旦被注册了,我是绝对不会购买带有这样商标的产品的。而现在有人提出异议了,我也会加入提出异议的行列”。

  市民何小姐则认为,日本公司注册这样的商标目的让人怀疑,“我甚至怀疑这家公司的真实用意,谁都知道这一词汇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我想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反对这样的商标被注册并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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