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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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征个税 二手房典当跟着掉价
· 经济适用房 将以租代售
· 未按时理赔 保险公司赔客户钱
· 不用转账 存款可视同提前还贷
· 买理财产品 先得承诺了解风险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 不得垄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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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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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理财产品 先得承诺了解风险
  □快报讯(通讯员 胡斌 记者 王海燕)今后想购买理财产品,市民首先得在风险揭示条款中,写明“了解风险并愿意承担风险”。

  本周二起南京市商行推出的两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就已经增加了这样的条款。本期产品分6个月和1年期两个品种,发行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投资于债券市场流通的国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等金融品种,预期年收益率分别为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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