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家保健中心、美容美发店老板刘忠跃,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虚构贷款用途,顺利地从南京一家信用社贷款439笔,共计2425万元。案发时,刘忠跃尚有1085万元贷款未还。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刘忠跃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今年36岁的南京人刘忠跃,是南京“枫桥夜泊”足部保健中心、南京市星空美容美发店的经理。2003年,刘忠跃认识了南京市某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吴某,而吴主任手握审批贷款的大权。通过“深入交流”,刘忠跃获得了吴主任的信赖。2004年初,刘忠跃开始通过吴主任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为吴主任当时只有5万元的审批权限,刘忠跃每次也就只能贷款5万元。后来,吴主任的审批权限提高到10万元,刘忠跃每次贷款额自然也就水涨船高。根据法院查明,自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间,刘忠跃在南京市某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贷款439笔,共计人民币2425万元。
前面的贷款到期需要交付本金及利息,刘忠跃于是采用“贷新还旧”的方法,贷款112笔,共计人民币560万元用于还贷。至于其他到手的钱财,刘忠跃肆意挥霍购买汽车并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期间他将贷款来的500多万借给了吴主任。
2005年8月,有关部门在侦办吴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发现刘忠跃有贷款诈骗的重大嫌疑而案发。案发时,刘忠跃尚有171笔贷款未还,合计人民币1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