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
“车位比车贵,还是租合适”
对此,家住云锦美地小区的业主杨先生表示:“我们业主为什么不愿买车位?就是因为车位太贵了,差一点的车位十三四万,贵一点的二十多万,我们买一辆经济型轿车才不到10万元!而且即使是买了车位,每月还要交80元的管理费,你说,谁会买车位?为什么开发商就不能为我们业主想一想,我们租车位,开发商不是也一样可以赚钱吗?”
那开发商为何只拿一部分车位出租呢?根据2004年底南京市房产、建委、规划、物价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小区标准配建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为小区所有业主共用停车位,开发商不得处置,其余车位,则是开发商可以销售车位。
如果说云锦美地小区做法符合规定,那世贸中心小区为何未按15%的比例出租地下车位呢?原来,该小区开发商早在2003年就拿到了市房产局颁发的销售许可证,这一时间是在五部门颁布规定之前,而这种情况可不受规定制约。
对此很多业主无可奈何:“单纯从规定来看,开发商拥有车库的所有权,选择出售或出租是开发商的自由,但实际情况摆在这里,我们业主停车这么难,可地下车库空着,为什么没有相关规定能改变这一现状?开发商把车位价格定这么高,实在让我们无力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