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久前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收已在不少区域成为地方政府的“金库”。但随着房地产业宏观调控走向深入,这个“金库”多少已出现了某些“不牢靠”迹象。
在山东青岛,2005年全市房地产业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地税口径)约20亿元,契税约14亿元,三者合计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9%。“国六条”和九部委《意见》下发后,当地发改委召集相关部门和部分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座谈。尽管与东部其他城市相比,19%的比例不算很高,座谈纪要还是不无忧心地指出:房地产税收和土地出让收益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趋缓和交易额下滑,从而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而楼市曾经异常红火的长三角,这种担心已成现实。
2006年上半年,浙江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2.4%,空置面积增加1.3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7%。受此影响,地税部门征收的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同比少收13.3亿元。“上半年浙江省营业税增幅同比回落6.4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税收的下滑是主因。”浙江省的一位官员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在上海,类似的现象更为突出。2006年上半年,上海经济依然快速增长,GDP增速达12.6 %,但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仅增长4.8%,增幅比去年下降19.7%,房地产税收下降被认为是首要原因。
“随着房地产业的高位横盘,中国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将淡出历史舞台。财政收入的‘后房地产时代’已初露端倪。”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少经济学专家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