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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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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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浙晋渝
  事业单位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一份正在征求意见的改革方案透露,今后,中国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

  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央编办”)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方案》对中国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初步的思路。《方案》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中央编办初步设想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作为试点地。日前,中央编办与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的编办人士就《方案》在北京举行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三省市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试点浙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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