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副刊·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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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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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十七帝
  在现代中国人的印象中,明代是一个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朝代;无论是太祖成祖的刻薄残酷,还是英宗武宗的好大喜功,以及嘉靖万历数十年不上朝的荒唐之举,直至崇祯的刚愎自用,种种荒谬,都让人不禁奇怪这个朝代的统治何以延续近三百年之久。本书帮助你解答这个困惑。

  连载 7月20日见报    明朝十七帝

  空印案

  朱元璋在基层生活过,他知道,一个官员的好坏老百姓最清楚,因此,他发动老百姓监督官吏。最高统治者和老百姓联手监督官吏,是朱元璋的一大发明。

  朱元璋的逻辑很简单:大多数老百姓说好的就是好,大多数老百姓说坏的就是坏。因此,他要老百姓帮助他鉴别地方官员的善恶廉贪,鼓励百姓进京上告。

  洪武十八年(1385年),他在《大诰》中下令说:“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里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赴京面奏:本境为民患者几人,造民福者几人。朕必凭其奏,善者旌之,恶者移之,甚者罪之。”他要求各地关津、隘口的把守者,只要问清是赴京面奏的,即使没有文引(通行证明),也要立刻放行,不许阻挡。朱元璋不相信官员的汇报而相信老百姓的上告,上告人越多就越相信。

  有一次,永州知府余彦成,因为征税误期而要被逮捕处置,当地父老到京城请求朱元璋将他留任。朱元璋知道余彦成是因为爱护百姓、同情百姓,避免逼迫百姓强制征税才造成了征税误期后,赐宴嘉奖余彦成,让他还任,上告的父老们也一起得到了宴请。可见,朱元璋宁可国税不完,也不愿催逼百姓,这在历史上也极为罕见。

  然而,一般的监督和常规的制度并不能使贪官污吏感到震慑,为了反腐惩贪,朱元璋不得不一再对官僚队伍的腐败进行大规模的整治,掀起一个又一个大案。

  明初,官员在考校钱粮时,使用盖有半个官印的空白文书,是官员们习以为常的做法,但在朱元璋看来其中藏有奸恶,为此他不惜大开杀戒。这就是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的一件大案———空印案。

  明朝规定,各布政司、府州县对本地的户口、钱粮、军需等事项,要在年底时派人到京师的户部进行核对。地方官员携带的文书要加盖印信,逐级核对无误方可通过,如发现上下统计数字不符,户部要予以驳回。这时地方官员应回到原地重新填写,盖好印信后再来核对。因为各地离京城太远,往返费时,特别是边远地区,动辄数月,地方官为了方便,就在来京时带有预先盖好印信的空白文书,如遇到户部驳回,就在原地重新填写,不必再回本地盖印,以免往返之劳。这种做法行之已久,上下已经习以为常。

  洪武九年(1376年),这种使用空印文书的做法被朱元璋发现了,他认为各地方官存心欺蔽,“其中有奸”,大怒,下令将所有掌印的官员处死,将副职一律杖责一百,发往远方当兵戍守。

  宁海人郑士元牵扯到空印案之中,他的弟弟郑士利为哥哥郑士元上书诉冤,说郑士元刚直不阿,在地方上做过很多好事,而且使用空印文书不应治罪。

  郑士利事先已料到,如果给朱元璋上书,肯定会招来杀身横祸,但他希望“杀我,生数百人”,要以自己的死,换来数百人的生,因此冒死上书。朱元璋果然大怒,追究主使者。郑士利说:“只看我的上书是不是有用就够了,为什么要追究主谋呢?”朱元璋不为所动,结果郑士利还是被定罪,与郑士元一同罚到江浦做苦工,数百名用空印的人被处死,牵连者无一幸免。

  一个为人请命,为国言事,敢拼死而谏;一个铲除奸邪,坚持到底,决不留情。迂而直,朴而鲁。只为信念、理想,生死置之度外,褒贬在所不计。不管他们谁对谁错,读史至此,能不感慨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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