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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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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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野蛮装修上道“紧箍咒”
  (说吧 评事街)为野蛮装修上道“紧箍咒”

  新闻背景            

  明天提交审议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把房屋装修中5种行为列为违法,且最高可能被罚款10万元!

  (7月18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少数业主将房屋装修作为展示个性、挥洒创意的试验场:住一楼的,对地板动足了脑筋,恨不得掏出个地下室来;住顶层的,对天花板耿耿于怀,非要破壳而出,弄个阁楼不可;敲掉承重墙,对房屋结构来个“张冠李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野蛮装修,无异于为房屋装了一颗“定时炸弹”,不仅事关自身性命,而且殃及四邻,危害公共安全。但愿房屋安全管理这道“紧箍咒”能让野蛮装修者警醒,不要再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来。

  新模范马路 高念举

  

  正常情况下,业主与施工方在装修进行前要将设计图纸交物管审批,同意后才可以正式动工。也就是说对于装修,真正起把关作用的是物管。我不禁要问:如何识破野蛮装修?是靠物管跟踪还是邻居的举报,抑或业主、装修公司的自我约束?

  如果业主与装修公司按正常情况备案,然后再进行野蛮装修,谁有监督权,这才是问题的重点。物管没有,难道只能靠邻居的举报?如果邻居不吱声,还有谁能管?难道让城管再一家一家地验收?

  处罚措施再重,但是如果没有真正的监管者,法律条文又有什么用?草木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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