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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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小区出新!老百姓开心?
· 老小区 存在的问题
· IMG_2206.jpg
· 问题不断 出新进度缓慢
· 出新中 遇到的难题
· 居民 愿承受的物管费
· 居民自治 我的地盘我做主
· 顺利出新 费用由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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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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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治 我的地盘我做主
  做法:1.成立治安自治管理协会。2.每家每月收10元管理费,其中5元是卫生费,另外5元用来支付保安工资。3.保安都是小区的下岗职工。

  居民态度:认同并支持

  苜蓿园东街4号大院,既有牛奶厂职工宿舍,又有商品房,物管无法对整个大院进行有效管理,商品房的业主们便不愿交纳0.3元/平方米的物管费。10幢楼300多户居民,陷入无人管理的境地。“那时候,垃圾到处乱扔,停车没秩序,还时常发生盗窃。”73岁的居民姚奶奶说,为了这些事,商品房的业主们和牛奶厂职工之间互相埋怨,时有争吵。

  居民意见越来越大。“有一天,社区主任带着干事、辅警、保安全部出动了,拿着一张调查表挨家挨户地征求居民意见。”调查表的内容有“您满不满意小区现状”“愿不愿意改变现状”“最想改变哪方面”等等。

  “80%以上的居民愿意接受自治的方式,社区便牵头成立了治安自治管理协会。”姚奶奶说,协会的会员都是居民自愿担任的,不计报酬。接下来,按每家每月10元缴纳管理费。这当中,5元是卫生费,另外5元用于支付保安的工资。“聘请的保安,都是小区的下岗职工。虽然工资只有三四百元,但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而且家就在这里,他们当然会尽心尽力工作。”这样一举两得的方法,很受居民欢迎。

  据苜蓿园社区郝容景主任介绍,有时管理费还能有些节余,他们就用来建车棚,搞绿化带。“只要居民提出的合理需要,我们都会和治安自治管理协会商量。”

  郝主任介绍,社区采取了每季度公布账簿的做法,“我们将明细贴在小区大门上,每笔款项的用途都一目了然,目的是让他们放心。”

  据了解,苜蓿园社区里的老小区基本上都实行了这种自治方式,并受到居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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