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先交95%房款,满5年再过户
这样逃税 买家风险极大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5.5%的营业税?太多了。能不能等到房子产权证满5年时,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昨天欲买房子的杨先生打电话到报社,询问房主这样操作卖房是不是可取?
杨先生说,他从网上看到玄武区的一处房子,建筑面积是73平方米,要价41万元,但是房主表示房子的产权证是三年前(2003年3月份)拿到的,现在要买他的房子,买主要另外承担5.5%的营业税。如果买主不想承担营业税的话,可以先交95%的房款,双方签订合同,到2008年3月份才办理过户,届时结清5%的余款,这样就不用缴营业税了。但杨先生很是担心:虽然房主承诺先交房产证给他,可是产权人毕竟不是他自己,会不会存在风险?
对此,南京市房产局人士表示,这种操作方法对买房人存在诸多风险:其一,房产证的名字是原房主的,他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房产证,重新办理新证,一房多卖或者房产抵押,从而带来纠纷;其二,如果二手房市场后期价格涨幅很大,房主看到有利可图,宁愿赔偿少量的违约金而撕毁合同,重新寻找买家,造成原买房人的损失。
其实,最常见的“赠与避税”也存在巨大风险。赠与房产不需要缴营业税,但需要缴纳4%的房产契税,比正常的2%契税要多2%,但是这个多出的2%的税,又比强制征收的5.5%的营业税少了3.5%,这成为一些中介公司怂恿买卖双方逃税的一大原因。但赠与不是真实的房子买卖,根据合同法,以赠与来代替买卖逃避税收的行为是无效的,房主可能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全额取得卖房款,一旦国家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受赠房产转让将要征收全额房产20%的所得税,远远高于逃掉的3.5%的税,买卖双方都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