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社区首诊制
□快报讯 (记者 都怡文)“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这样的就医格局你能习惯吗?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发《关于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后南京各医疗机构都要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再及时将急、危、重、疑难患者上转医院。
《意见》明确2006年,60%以上的区县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城市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比例达到35%以上,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康复再回社区。社区首诊制原则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将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将其上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则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进一步缩短患者的平均住院日。预计到2007年,80%以上的区县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工作,城市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比例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