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游船坠湖身亡
船主人承担六成责任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一家人到高淳县固城湖边的游船上吃饭,孩子却在玩耍时坠入湖中溺水身亡,悲痛的家人认为是船上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才酿成悲剧,于是将船主告上了法庭。前天下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船主承担六成责任。
高淳县法院漆桥法庭,一位年轻妈妈坐在法庭外椅子上黯然神伤,她将遗像搂在怀里,一刻也不放松,相片中的8岁男孩小元(化名)正是她的儿子。
今年5月3日,小元的父母和爷爷带着亲戚,来到高淳淳溪镇的固城湖边,打算乘船游玩。于是,他们走上了韩宝科家的船。吃中饭时,在船上玩耍的小元不见了。20分钟后民警赶到,将小元打捞上来,这时孩子已经溺水身亡。韩宝科家的船周围只有很低的栏杆,小元家人觉得,这样的栏杆根本不能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船家得承担孩子死亡的责任。交涉无果后,他们很快将韩宝科告上了高淳县法院。
“做家长的不看好孩子,怎么能怨我呢?”坐在被告席上,韩宝科觉得很冤枉。
而法院认为,韩宝科承担主要责任,而小元的家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于是判决韩宝科承担60%的损失,赔偿1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