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被他“强奸”了,还向他借钱
· 民工受伤了,老板十分冷漠
· 车!车!哎哟喂,我的车!
· touche.jpg
· 警方追查,10万元失而复得
· 的哥一下子变成“黑”哥
· 致使2000万元资产流失 国企老总低价卖地获刑15年
· 教授被人“偷”去当顾问
· 操盘手要赔425万
· (p)男孩游船上坠湖身亡 船家赔了11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7 月 8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p)男孩游船上坠湖身亡 船家赔了11万
  一个男孩游船坠湖身亡

  船主人承担六成责任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一家人到高淳县固城湖边的游船上吃饭,孩子却在玩耍时坠入湖中溺水身亡,悲痛的家人认为是船上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才酿成悲剧,于是将船主告上了法庭。前天下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船主承担六成责任。

  高淳县法院漆桥法庭,一位年轻妈妈坐在法庭外椅子上黯然神伤,她将遗像搂在怀里,一刻也不放松,相片中的8岁男孩小元(化名)正是她的儿子。

  今年5月3日,小元的父母和爷爷带着亲戚,来到高淳淳溪镇的固城湖边,打算乘船游玩。于是,他们走上了韩宝科家的船。吃中饭时,在船上玩耍的小元不见了。20分钟后民警赶到,将小元打捞上来,这时孩子已经溺水身亡。韩宝科家的船周围只有很低的栏杆,小元家人觉得,这样的栏杆根本不能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船家得承担孩子死亡的责任。交涉无果后,他们很快将韩宝科告上了高淳县法院。

  “做家长的不看好孩子,怎么能怨我呢?”坐在被告席上,韩宝科觉得很冤枉。

  而法院认为,韩宝科承担主要责任,而小元的家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于是判决韩宝科承担60%的损失,赔偿11.7万余元。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