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一年半之久的创维数码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兄弟案昨天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黄宏生兄弟被控的所有罪名成立。法官简仕勋将案件压后至7月13日,以听取黄氏兄弟求情并确定刑期。黄宏生兄弟昨天被暂时押回惩教署看管。
根据宣判结果,黄宏生和黄培升同被裁定两项串谋盗窃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黄宏生另被裁定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成立。根据判决所透露的案情,两被告于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罗玉英及王鹏,偷窃一笔属于创维网络公司的逾220万元的款项,及另一笔属于创维数码的款项,涉及款额逾4800万元。此外,黄宏生于2001年1月2日至6月27日期间,串谋罗玉英偷窃一笔属于创维集团的50万元款项。
虽然刑期并未最终确定,但黄宏生前律师林炳昌曾表示,依据这样的罪名,据他判断,黄氏得到的最严重判决也不过两三年监禁。
昨天,创维集团发表紧急声明,表示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创维的正常发展。目前,创维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一切正常。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