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工作时摔倒,被认定为工伤,事发8个月后公司要求其返岗,但张某表示还无法正常上班,并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收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无法调和,张某向江苏如皋法院提起诉讼,向公司索赔上百万元。10月3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如皋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通讯员 郝玲丽 朱无号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严君臣
工伤后公司不续签合同
2017年4月,张某至文信公司(化名)从事铣床工种。2022年2月,张某在工作时摔倒,导致腿部受伤。同年5月,张某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23年3月,张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同年10月,公司向张某发送返岗通知书。张某称身体未恢复,无法正常上班,并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哪知,公司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向张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因续签合同还是终止合同发生争议,2023年11月,张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不服仲裁结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入院工作14年,第一次看到有15项诉讼请求的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第一次查阅张某案件卷宗时,如皋法院民一庭李来忠法官吃惊于这份“沉甸甸”的起诉状。起诉状中,张某主张包含安排适当工作、未及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高温补贴、加班工资、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共15项诉讼请求,款项合计100万余元。
庭前调解时,李来忠向张某了解情况。“我受工伤后久治不愈,目前出行还需要拄拐。两年多来的奔波治疗让我身心俱疲,导致患上了重度抑郁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眼看张某情绪越来越激动,李来忠渐渐理解他为何罗列如此多的诉讼请求。
7项诉请获支持,获赔17万
审理中了解到,因合同续签问题,公司与张某之间矛盾不断。张某认为公司导致其抑郁症加重,曾在2024年6月以健康权纠纷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张某受伤后已无法从事之前的工作,公司也没有其他适合张某的工作岗位。张某多次到有关部门要求协调处理,现在合同期满,理应解除劳动关系。”文信公司也透露了真实想法。知晓双方矛盾加剧,没有任何调解的可能,李来忠决定对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一一审查,依法作出判决。
李来忠在撰写判决书时犯了难。张某的诸多诉讼请求中,只有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病假工资等7项请求,共计17万余元可以获得,诉请与判决差距悬殊,如何才能让张某服判息诉?判决书中,李来忠写明5年来张某的工资发放情况、加班情况,并将被告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列清,对于不予支持的诉讼请求从法律规定、客观情况、证据认定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说理。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