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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给诈骗提供远程通信服务,获刑一年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洋 记者 李子璇)“一天挣五六百元,做什么不要问。”胡某接到好友徐某的消息,称可以带其挣钱,胡某心里怀疑可能会涉及网络违法犯罪,但面对高薪诱惑仍答应下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盱眙检察院获悉该案件进展。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胡某在徐某的安排下,将印有“络漫宝”字样的包装盒、手机卡等物品带至其位于淮安市盱眙县某镇街的家中,采用插电、联网、插换手机卡等方式保证“络漫宝”设备正常运转,为上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远程通信服务。

上游违法犯罪团伙通过徐某、王某提供的“络漫宝”远程通信服务,进行电话诈骗6起,诈骗金额共计12万余元。胡某从徐某处按日领取工资,共计8500元。

本案是淮安市首例利用“络漫宝”设备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案件,7月,盱眙县公安局向淮安市盱眙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审查认为,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且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检察院以胡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盱眙县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适用缓刑,被法院全部采纳,目前该案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络漫宝”是一种虚拟的拨号设备,可以实现远程操控,随意切换来电显示号码,更改电话号码属地,从而冒充熟人、领导、本地公检法电话等,降低群众警觉性进行诈骗,已逐渐成为境外诈骗分子的“新宠”。在接到不明电话、短信或者链接时,切记保持冷静,勿盲目转账、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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