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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高薪模特兼职被“套路”,65人损失37万元

传媒公司打着招聘兼职模特的旗号,将应聘者引流到另一家摄影公司拍摄艺术照,从而收取数百元化妆费和千元以上的拍摄费用。为增加可信度,更是“自导自演”产品拍摄通告,最后骗取65名被害人37万余元。日前,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作出判决。

去年9月的一天,22岁小伙小周在网上刷到一则招聘兼职模特信息。面试时,面试官告诉小周,每小时拍摄片酬200元,不满1小时按200元算,但公司会抽取30%的费用,实际到手是每小时140元。面试官还强调签约前要先拍摄一组艺术照,并推荐了一家摄影公司。为了能成功应聘,小周当场支付了4000元拍摄费,此外还支付了580元化妆费。

第二天,小周就通过该公司拍了2次广告,获得280元片酬,拿到了“模特之路”上的第一桶金。一周后,面试官跟小周说有报酬更高的单子,但需要做推广,小周便为此向公司转了1.8万元推广费。在这之后,小周又接了2单广告拍摄,获得700元片酬。然而,完成这第4次拍摄后,他怎么也联系不上面试官了。前前后后花了2万多元,结果才“赚”了980元,小周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

33岁的小王是名外卖员,经历与小周很相似。去年7月,小王同样是在网上刷到招聘兼职模特信息,去应聘。“面试官说我长相很有特色,能接到高片酬拍摄通告,但要有艺术照才能与公司签约。于是,我就转账2万元让公司帮忙联系拍摄。”后来,又交了9880元的推广费,但小王和小周一样,只接到过4次拍摄通告,“赚”取了2140元片酬。

除了小周和小王,还有不少人被同样方式“套路”。为何与公司签约前要拍艺术照?面试官还定向推荐了摄影公司?这些问题背后,都指向了同一个老板。

2022年,魏某与王某合伙开了一家传媒公司,长期招聘模特和主播。2023年3月,魏某又成立了一家摄影公司,与恋人宋某合伙运营。魏某说:“面试时跟应聘者说能参加产品厂家广告活动,还能挣产品拍摄广告费,但接活动前需要去摄影公司拍宣传用的写真照。”

根据服装套数和精修照片张数的不同,摄影公司推出了1998元、2998元、3998元等多档拍摄套餐,套餐最高价格超万元。此外,拍摄过程中还会诱使应聘者支付一定的化妆费。

从魏某供述中发现,其实并没有什么厂家找公司约拍模特,所有产品拍摄通告都是公司自导自演,少数应聘者参与的“产品广告”拍摄,都只是该公司放出的“烟雾弹”。意识到被骗,多名应聘者相继报案。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魏某和宋某于2023年12月被抓获归案。2024年3月1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

经审查,2023年3月至7月,被告人魏某与王某(另案处理)在招聘平台上发布兼职模特广告,虚构公司有合作渠道,以拍摄广告、买家秀等途径赚钱为由,骗得被害人前往公司面试,再以拍摄费、化妆用品费、推广费等名目诈骗3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2023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魏某与宋某以上述相同方式,骗得35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下,魏某、宋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退出全部赃款37万余元,被害人的损失得以全部挽回。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宋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二人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通讯员 姚潭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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