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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重新开张! 小区的快递驿站迎来新老板

为推进法院工作提质增效,引导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武进法院速裁庭采取“主动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模式,深入街道社区,积极上门面对面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并当即履行,将矛盾化解在执行前。

今年3月,王某、周某就转让某小区快递驿站达成协议,周某以4万元(包括设备转让费)承接王某的驿站,结果周某仅支付3万元,剩余1万元未付,王某无奈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证据较充分,开庭前案件承办人邹军进行电话沟通,得知二人愿意调解。庭审时双方对转让协议均无异议,只是都有一口气咽不下。

为了打消疑虑,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前往快递驿站核实现场,却发现案件另有隐情。原来驿站和两家快递公司合作愉快,但就在周某接手的节骨眼上,其中一家快递公司突然退出,导致驿站业务量骤降。周某感觉被骗,想退钱,但王某不肯退,周某心生不满与王某发生肢体冲突,纠纷由此产生。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周某终于解开心结,愿意付钱。但按照协议,王某要将巴枪、出库仪、打印机及货架进行交付,目前设备仅存巴枪和出库仪。最终双方确认调解方案为交付仅存设备,再由周某支付8000元。但问题又来了,谁都不愿意主动先履行,也不愿意在调解协议上先签字。

“如果调解了半天不履行,那调解还有什么意义?”法官果断安排第二次开庭,特意将开庭地点设在快递驿站。没有了之前剑拔弩张的态势,法官目的明确,分别向原被告施压,促使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设备。最终,原告王某当场将设备交付,被告周某出具收条并当即支付合同剩余款8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并全部履行。

近年来,武进法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层小案、关键小事为切入口,采取电话沟通、微信确认、网上调解等方法,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对调解案件有隐性矛盾的,法官到现场监督履行,快速高效回应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每一起纠纷的有效解决,确保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通讯员 庄园 记者 陈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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