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瑞卿 记者 王菲)偷偷安装个定位器,轻松月入过万?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偷装GPS定位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被告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20年5月,某平台专职司机卞某,通过接单认识了孙某。孙某称有顾客为了讨债委托其公司寻找欠债人车辆位置信息,因为自己常年在省外,想请卞某帮忙安装GPS定位器,并承诺一辆车给300元的好处费。卞某觉得安装GPS定位器这活轻松,还能有不菲的收入,便欣然答应。
2021年7月,孙某将欠债人丁某的车辆等相关信息发送给卞某。卞某迅速行动,直接开车到定位的停车场,偷偷地在目标车辆上安装好GPS,并拍照发给孙某。孙某确认GPS信号正常,可以正常跟踪车辆后,便支付给卞某300元。
没想到几天后,丁某发现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被人拖走了,赶忙报警。经调查核实,直至案发,卞某共偷装GPS定位器帮助孙某获取车辆行踪轨迹70次,获利21000元。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有犯罪分子利用GPS定位器、公共摄像头破解停车平台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窃取停车信息、行车轨迹,形成一条通过‘黑客’制作软件、寻车、贴GPS非法获取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的灰色产业链。”检察官提醒,行踪轨迹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非法获取他人的行程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债权人催债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否则很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