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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祖传银元估价500万元?
交3000元鉴定费被告知“东西不对”

  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夏大爷,您这个币可了不得!您这枚币是铜币、银币、金币中最为稀有的金币,价值要500万元呢!夏大爷,您这要发财了呀!”苏州市民夏先生(化名)有数枚祖传的银元,此前,在别人的一番忽悠下,将银元拿去评级,花了3000元,结果一场空。于是,夏先生起诉到法院。近日,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来,夏先生在网上聊天时接触到了某鉴宝公司的冯经理(化名),冯经理称银元价值500万元。“夏大爷,您可以选择走我们公司的会员制模式实现长期合作,请您放心,我们公司绝对正规可靠。”“我们公司都是免费帮您鉴定评估的,像您这种的要再去评级,评级我们这边也是不收取您任何费用的,评级完我们可以直接回收。如果委托我们去送评,时间会快些,回来可以直接当天80%回收。”在冯经理的一番忽悠下,夏先生“入坑”了。

  夏先生按照冯经理的要求,带上自己的银元驱车前往某鉴宝公司。见面后,冯经理拿着银元仔细端详,又喊公司的专业人士来看,确认这个银元有极大可能是金币,要是想让他们回收的话,需要先进行宝物评级,评级费3000元。想着回收后能拿到数百万元,3000元的评级费着实不算什么,夏先生当即与鉴宝公司签订《委托评级协议》,交纳评级费后把自己的一枚银元交由鉴宝公司保管。

  等待的时间里,夏先生很焦灼,多次催促冯经理评级进度,却在半个月后等来了“原币退回,不适合评级”的消息。冯经理告诉夏先生说“东西不对”,并让夏先生来取回钱币。夏先生反复查看评级结果上的钱币照片,越发觉得这一枚钱币并不是自己当初拿去的银元,于是夏先生坚称钱币被冯经理等人调包,拒绝取回。夏先生与鉴宝公司僵持不下,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鉴宝公司返还当初交付的银元,退回评级费3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差旅费等损失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委托评级协议》并未表明评级包括对真假的鉴定,被告公司在庭审中解释真假鉴定和评级的区别在于,评级是在认定古币是真的情况下,根据古币保存的情况和外观等进行评分。被告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艺术品相关服务的公司,在判断钱币真假及价值的能力上显然要高于夏先生,在签订协议、收取评级费之前应当首先对钱币是否为真品进行初步判断,以确定是否有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级的必要性。另外,被告公司为此次评级仅是通过普通快递寄送,实际支出的评级费也仅有50元,远低于夏先生支付的3000元,《委托评级协议》的签订显然有失公平。因此,夏先生在与被告公司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夏先生有权请求撤销。协议被撤销后,被告公司基于该协议取得的评级费3000元以及收取的钱币应当退还给夏先生。

  被告当庭出示的钱币实物与夏先生所发的照片经过比对,两者在细节特征上基本一致,也与冯经理告知评级结果时所发的照片相符。即使色泽等存在差别,极大可能是因拍摄时的角度、光线等导致。应认定被告公司当庭出示的钱币即是夏先生交付的钱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鉴宝公司返还夏先生评级费3000元,并将其保管的在本案庭审中出示的钱币返还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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