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因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朱某,从执法人员手中领取到3000元“温暖基金”。据悉,这是南通交通今年发放的首笔“温暖基金”。
2022年7月,南通交通执法支队为进一步“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创造性地出台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温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温暖基金”主要由支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及在编在岗辅助执法人员自愿捐献,原则上每人每年捐赠100元(不接受交通运输相关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捐赠),由支队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各执法单元(部门和大队)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执法服务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遭受各类灾害造成生活困难、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因其他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均可以享受温暖基金。支队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500元至4000元慰问金。
2022年9月15日,当事人朱某因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违法行为,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获,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主动缴纳了罚款。
但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朱某母亲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其岳母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其爱人没有固定工作;朱某从事的货运工作,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得知这些情况后,支队领导经过研究,考虑到朱某的情况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遂决定给予发放3000元“温暖基金”,于是指派执法人员向朱某介绍了支队设置“温暖基金”的相关情况,以及申请该项基金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手续等。朱某倍感激动,在提供了相关材料后,顺利领到了这笔基金。
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支队已经发放两笔“温暖基金”。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执法服务对象,均可以填写《温暖基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执法对象存在拒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再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形的,不得享受该项基金。 严君臣 包宏龙 宋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