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南京眼/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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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南京优化土地出让政策:
取消土地拍卖两项预售限制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9月4日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有三个部分,拟定了优化土地市场服务管理的九条具体措施,主要从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缩短项目开发周期等三个方面,对南京土地市场管理进行了具体优化。据悉,本次调整是根据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南京实际情况对土地市场进行优化,政策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通知》明确实行差异化供地。根据南京不同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在南京外围区域适当优化规划指标,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差异化产品,更好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根据不同区域商品住房去化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防止同类产品集中上市引发同质竞争。简化产业用地出让审批流程。

  《通知》提出完善银行保函政策,明确抵押操作路径,加快退还保证金节奏,合理确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时间,可在土地出让时,根据土地运作主体的申请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提高土地开发速度。继续执行关于调整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受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土地证明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依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加快项目上市节奏。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2021年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继出台了两个通知,规定“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50% ”和“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

  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的新变化,此次取消该两项规定,以进一步缩短项目开工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回流,提高项目开发建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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