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3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探店视频未标“广告”,网络达人被罚

  快报讯(通讯员 袁园 记者 王菲)近日,盐城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一起盐城首例网红达人发布探店推广视频未显著标明“广告”的案件。

  2023年5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经营多年粉丝量已超过10万,在当地小有名气。

  今年5月1日以来,当事人通过该网络账号发布多部探店短视频,以体验分享的方式为商家推广引流并收取一定酬劳,但是视频中附加商家团购券链接,却未显著标明“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东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近年来,网络达人探店、种草等互联网分享行为引流效果显著。达人们看中其中商机,开始与商家深度合作,探店视频在各大平台广泛传播。不过达人探店已不是新生事物,应及早规范管理,对于涉及收费的探店活动,应该明确是广告行为,不能故意模糊个人分享与商业行为之间的边界。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