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驻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了刘某某等人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被告人刘某某委托王某(已被判刑)开发了“财富岛”软件,该软件可以通过手动干预后台的数据,以控制交易涨跌,造成客户亏损的假象。后刘某某将软件提供给陈某某等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提成。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陈某某等人以某公司名义对外经营,谎称可以通过平台购买与相应期货、指数挂钩的投资、理财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财富岛”平台,并雇佣、招募被告人陈某、张某、祝某某、彭某等人成立统一管理、统一培训、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规定员工有底薪,以客户亏损金额作为业绩进行提成。
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特定人加入“财富岛”微信交流群。被害者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下载、注册“财富岛”App。下载、注册完成后,集团成员在群里冒充投资者,发布自己投资“财富岛”平台,获得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鼓动被害人投资。被害人充值达到一定数额后,再将被害人拉到微信交流群,并分别以多种微信身份对被害人进行投资“指导”,诱使被害人加大投资,后经后台数据干预,制造被害人投资后亏损的假象,骗取被害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337万余元。
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严君臣 陈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