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装修活动中涉及各方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近期发生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租户装修私拆承重墙、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业主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打穿墙体等事件,威胁到了其他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各个环节,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开展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有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要承担因违法违规装饰装修造成的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对设计单位存在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装饰装修企业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存在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要按规定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属地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要及时受理装饰装修相关的报告或投诉。
各地执法部门要畅通城管执法平台运行,高效处理投诉、报告事项,做好部门联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